从天津港集团获悉,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日前签署框架协议,双方合资公司将收购天津港及黄骅港码头部分泊位,进一步推进两地港口资源的集约利用,促进津冀港口的协同发展和提质增效,助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8月由天津港集团和河北港口集团双方合资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由天津港集团和河北港口集团方面各出资50%,主要负责天津及河北区域内港口项目的投资运营与管理。
根据协议,待收购后,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分别拥有天津港高沙岭港区新兴建材产业基地通用码头工程(一期)和黄骅港综合港区多用途码头3#、4#泊位的51%和90%股权。
其中,天津港高沙岭港区新兴建材产业基地通用码头工程(一期)码头岸线长度784米,将建设3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运量600万吨,按照项目可研概算总投资20亿元;黄骅港综合港区多用途码头3#、4#泊位为集装箱泊位,年设计能力90万标准箱。2015年吞吐量预计完成50万标准箱。
“这次合作不同于以往单方面投资,两大港口联合投资可以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增军表示。
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雅山介绍,此次的收购项目是在全方位考察天津、河北数百公里海岸线基础上优选得出。天津港高沙岭码头工程是散杂货码头,可借助河北港口集团在大宗散杂货方面的管理技术优势提升业务,河北黄骅港多用途码头则是集装箱码头,可借助天津港集装箱项目航线、管理团队优势做大做强。
“津冀港口群之间协同不是简单的错位发展,而应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升港口服务功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王雅山认为。
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天津港集团与河北港口集团还将建立高层沟通联络机制,支持公司以资本为纽带对两港集团港口项目进行运作;鼓励和支持公司围绕港口物流相关产业链进行投资,支持和鼓励公司探索物流金融、航运保险、绿色港口等新兴产业的投资,不断深化双方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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